查看原文
其他

黄渤海新区发放2轮消费券!

点关注→ 烟台日报 2023-06-25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结合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实际,开展2023年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汽车消费券活动。


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


参与企业范围


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注册独立法人汽车销售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审核后确定参与企业,参与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纳税(注册)地、交易发生地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


②企业收款终端能受理云闪付(包括POS、简易扫码终端、MIS收银系统等,不含静态二维码牌),有对公账号。不得拒收本次活动消费券。自身有能力在政府消费券补贴之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程度的优惠让利。


③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企业及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违法违规企业索回相应损失。


④活动结束后,实际参与活动的企业根据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提供的对账数据,对于涉及的银联及银行补贴资金开具相关发票。


⑤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实施优惠让利方案,活动期间,企业需在店内铺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参加对象


在黄渤海新区符合补贴要求的企业购买汽车消费者。


消费券投放和使用


(一)发放金额


本次发放金额200万


(二)发放计划


对购置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完成购置税缴纳的个人消费者购置3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2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三)领取及核销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线下扫码发放消费券。


打开云闪付APP定位在烟台,到门店扫描二维码,点击“领取”,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有效期当日有效,领券成功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车企使用绑定在云闪付的本人银行卡刷卡支付满10000元,并核销成功的,经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的消费券,退款、部分退款或撤销交易均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四)提供相关材料


各汽车销售企业需每周第1个工作日向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上报销售信息汇总表及购买者的相关证明材料。


汽车:1.购车用户身份证;2.购车用户银行卡(云闪付付款银行卡);3.黄渤海新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政策发布之日(含当天)后;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黄渤海新区完成购置税缴纳)和车辆登记证书(7月21日前完成登记)。


使用方法及期限


资料审核通过后,按照消费者提报的银行卡信息,通过转账方式发放补贴。


政策解释


本政策与省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区级消费券与省市级消费券同时抢到者,兑付省市级消费券。活动最终解释权由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535-6397872

2023年烟台黄渤海新区汽车消费券活动企业名单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结合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实际,开展2023年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家电消费券活动。


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


参与企业范围


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注册独立法人家电销售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审核后确定参与企业,参与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纳税(注册)地、交易发生地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


②企业收款终端能受理云闪付(包括POS、简易扫码终端、MIS收银系统等,不含静态二维码牌),有对公账号。不得拒收本次活动消费券。自身有能力在政府消费券补贴之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程度的优惠让利。


③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企业及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违法违规企业索回相应损失。


④活动结束后,实际参与活动的企业根据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提供的对账数据,对于涉及的银联及银行补贴资金开具相关发票。


⑤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实施优惠让利方案,活动期间,企业需在店内铺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参加对象


在黄渤海新区符合补贴要求的企业购买家电消费者。


消费券投放和使用


(一)发放金额


本次发放金额60万


(二)发放计划


消费者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内符合条件实体店内购买电视、冰箱(含冷柜)、燃气灶、抽油烟机、洗衣机、空调6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3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


(三)领取及核销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线下扫码发放消费券。


打开云闪付APP定位在烟台,到门店扫描二维码,点击“领取”,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有效期当日有效,领券成功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企业使用绑定在云闪付的本人银行卡刷卡支付满3000元,并核销成功的,经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的消费券,退款、部分退款或撤销交易均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四)提供相关材料


各家电销售企业需每周第1个工作日向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上报销售信息汇总表及购买者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用户身份证;2.家电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政策发布之日(含当天)后,且需标注购买家电类别)。


政策解释


本政策与省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区级消费券与省市级消费券同时抢到者,兑付省市级消费券。活动最终解释权由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535-6397872


2023年烟台黄渤海新区家电消费券活动企业名单


热点新闻回顾

 黄永玉先生逝世

 紧急提醒!芝罘已有人上当

 >37°C!烟台发布今夏首个高温黄色预警

 突发!两处居民楼爆炸,3死多伤

 痛别!巨星陨落

 芝罘区发布辟谣公告









来源丨黄渤海新区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